永宁县人民检察院
Y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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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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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律于心,守法律于行”。为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和犯罪预防中的积极作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永宁县人民检察院的“法治副校长”们纷纷带上自己的法治“暖宝宝”,走进对接学校,为同学们送上冬日温暖。
对校园欺凌勇敢说“不”
在永宁县第三小学,法治副校长杨玉婕以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向同学们详细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定义、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校园欺凌的危害及校园欺凌的应对方式。讲解过程中,她以现场趣味问答的方式,激发了学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学生们踊跃参与回答问题,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在与法治副校长的互动中,同学们对校园欺凌所带来的严重危害有了更充分的认知,同时进一步丰富了法律知识,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同学们纷纷表示,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坚决对校园欺凌说“不”。
法治副校长有话说
对学校和老师
根据《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发现校园欺凌问题及时干预是每一个老师的义务,不要让被欺凌者觉得求助无益,您的每一次伸出援手,也许可以挽救孩子的一生。
对欺凌者
欺凌他人不会让你变成强者,放下拳头更需要勇气,让他人发自内心尊重你才更有意义。从产生怨气、愤怒到欺凌同学之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很多方式可以解决问题,不要让欺凌成为一个选项。人生的选择是不可逆的,对他人多一些善意和仁爱,你的世界会更高远辽阔。
对被欺凌者
遭遇校园欺凌不是你的错,请勇敢告诉父母和老师,遭受严重校园欺凌可直接报警,你的勇敢能够保护自己和他人。若产生心理创伤,请及时寻求心理辅导。
对旁观者
不要做沉默的大多数,冷漠是欺凌者的帮凶。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给予被欺凌者帮助。
将防范诈骗牢记于心
在李俊镇小学,法治副校长吴东尧结合本辖区的具体实践,针对学生群体社会经验少,防范意识弱等特点,围绕易发高发的网购刷单、游戏、短信等诈骗手法,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形象的典型案例,向同学们普及了生活中各类电信诈骗的常见手段和圈套,让同学们认识到当前电信诈骗的严峻形势。他特别叮嘱在场师生不要轻信不明信息、不要贪图小利、不轻易点击陌生链接,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遇到各种骗局要冷静做到“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要清醒做到“多核实、多警惕、慎操作”。课后,同学们纷纷表示要把今天的所学所悟运用到今后的生活实践中,抵制周围不良诱惑和“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治副校长有话说
提高防范意识 学会自我保护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法制和安全防范教育活动,多知道、多了解、多掌握一些防范知识。
坚持“六个一律”
·只要一谈到银行卡,一律挂掉。
·只要一谈到中奖了,一律挂掉。
·只要一谈到“电话转接公检法”的,一律挂掉。
·所有短信,让我点击链接的,一律删掉。
·微信不认识的人发来的链接,一律不点。
·提到“安全账户”的,一律是诈骗。
日常生活需注意
不相信陌生人的打电话和短信,不要轻信网上的虚假信息,不在通讯软件上给陌生人转账,面对可疑诈骗后,不要轻易操作,要及时报案,保护自己的利益,也帮助警方打击诈骗犯罪。
法治宣传进校园,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在未成年人心中种下法治的种子。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法治副校长在法治教育、预防犯罪方面的职能作用,不断拓展和延伸普法宣传触角,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